以前我常感到政府根本不了解創意工業,所以不知道如果幫助本行,但後來我才發現政府也是搞創作的!創意比任何機構還高!特別前排推行國民教育的時候,我疑懷是那個已另某高就的同事背後為政府發功。

首先政府強調,現在資訊發達,學生不單只接受學校教育,還會上網接受其他資訊,所以不會有洗腦的情況出現。這論點我不單只雙腳,我全身能舉的地方也高舉起來贊成,因為我一直覺得,劇本寫上粗口根本就不是問題,小朋友不會因為看了電視聽到一兩句粗口而學壞,他們也會上網或接觸不講粗口的人,所以他們又怎會受到影響呢?甚至乎我們應該拋開更加多社會責任的包袱,甚麼有歪倫常,子殺父女弒母的情節都應該加進劇情裡,反正觀眾不單只會看電視嘛(甚至乎不看電視了),我們又為甚麼緊張電視內容的道德問題呢?!我想政府是透過推行國教曲線支持創作自由,高!

他們又於推行初期說,先推行,後檢討。我一聽這說法,即有如醍醐灌頂,這真是聰明的方法耶!我怎麼沒想到,我還未想好劇本前,就應該先說服老板開支票給我開拍先呢?反正劇本賣了,後果怎樣也沒所謂了,過左海就係神仙!萬一國民教育推行後有問題,那班學生和家長又怎麼辦呢?沒所謂啦,我想政府會像電視劇中慷慨就義的主角一樣,振臂向大家講句,十八年後又一條好漢,怕甚麼!勁!

篇幅有限,政府創意之舉實不能盡錄,給了我很多比9.1級還要強的腦震盪,所以我是十分喜愛和支持現政府繼續用我們想到也不敢用的法方推行新政,為香港創意工業加加油,Yeah!

(原稿刊登於TVB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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